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教学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组织申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1:50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2013-2015)》要求,浙江省高教学会组织省内各高校申报。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参评本届优秀高等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在201311日至20151231日期间完成。

 2.各高校限额申报1项,学校将对各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限额向省高教学会推荐。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对各单位遴选项目再评审择优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推荐5项。

3.此次评选相关表格请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hie.edu.cn/),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第九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

二、材料提交

1.此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2.各学院提交材料至教务处教学科,材料包括:推荐参评成果申报表纸质一式8份,成果原件1份(如需退回,请在封面明显处标注);**学院(单位)申报成果奖汇总表(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通知附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优秀成果奖申报”发送至邮箱563381053@qq.com。联系人:严春红,联系电话:86613728

3.受理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519日(周四),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另根据省高教学会通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网站还公布有《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6年度实验室管理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和《关于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2016年度体育专项课题申报的通知》,省高教学会不再组织省内各高校以单位申报,教师可以个人名义积极申报。

 

 

                                 教务处

2016.5.12.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