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网站!

新闻网 | 学校主站
教务处
 网站首页 | 机构设置 | 教学建设 | 教务管理 | 实践教学 | 质量管理 | 资源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建设 > 教学研究 > 正文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自主学习能力提升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9日 09:3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现代教学理念。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不断更新教师教育教学观念,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营造形成自主学习氛围,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校决定推动自主学习能力培养计划,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为先导,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模式,转变教学策略,改革教学评价,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目标制定、方法选择和过程监控、结果评估等过程,使学生自觉认识到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现学生自身成长和发展,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

二、实施任务

1. 更新教育观念。学校将通过引导教师学习专题文集、召开专题培训、交流研讨会、设立专项课题研究等形式,进一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在教师、学生层面明确实施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的背景、方法、策略、考核与评价方法等。

2. 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根据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精神,认真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把自主学习能力促进的教学内容、方法等融入到课程中,并体现进修订后的课程教学大纲。

3. 改革课堂教学模式。改变传统以教师讲授为主的课堂教学模式,倡导把自主学习活动与教师课堂讲授相结合。原则上,每个专业拿出5-10门课程开展自主学习活动,自主学习课时数不少于总课时的10%,以专业课程为主,兼顾专业基础课。自主学习的地点可以课内、课外,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小组研讨学习、研究性合作学习、案例讨论学习、线上线下结合学习等。

4.完善自主学习评价体系。根据不同的自主学习形式,鼓励构建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同行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倡导把形成性评价融入到自主学习过程,并注重建立评价过程档案。在实施动态评价过程中关注学习过程的评价,强化评价的激励和发展功能,以期给予学生改进学习的机会,促进学生自主学习过程,提高学习的学习质量。

5.开展自主学习专项研究。把针对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的研究纳入到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中,设立专项课题。鼓励各专业结合课程实际,开展各种自主学习的课题研究,通过理论研究进一步指导课程实践。

三、实施要求

1.对教师的要求

1)制定目标,给学生讲清自主学习的目标和要求。

2)指导计划,指导学生建立自己的学习计划。

3)提供资料,给学生提供独立学习的学习资源、学习指南或指导手册,让学生选择与学习目标相符合的学习内容和材料。

4)监督检查,定期检查学生自学学习记录,监控学习活动实施情况。

5)评估学习结果,与教师或其他学习者进行协商。

2.对学生的要求

1)建立目标,有利于学习中的坚持。

2)制定计划,严格按照这个计划开展学习,包括时间表和完成记录等详细内容。

3)确定学习内容,在所用教材或教师提供的学习资料中自我设计学习活动方式并执行学习活动。

4)构建学习环境,调整态度、动机等情感因素坚持学习,也可以构建和同学一起开展学习上的环境。

5)自我检查和反省,找出自己自主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并改正。

四、实施安排

1.每个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由申报参加自主学习活动的课程,填写相关材料。承担全校公共课程的学院(部门)如基础医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等,原则上需申报的不少于2门自主学习能力提升的公共课程。要求学院(部)所推荐的各门申报课程应根据课程特色申报多样的研究内容及形式,不得局限于某一类。

2.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以专项课题的形式,给予立项为校级课题。

3.课程项目立项后,需按要求完善课程大纲,完成自主学习手册,设计学生反馈表和自主学习评价指标,并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实施自主学习活动。

4.本专项课题建设期为本学期。本学期结束或下学期初项目验收时,需要提交本门课程(或课程中)开展自主学习的教学设计、教学日历、自主学习指导手册、评价测量表、学生自主学习反馈表(样表见附件4)等系列支撑证明材料。学校将根据验收结果,遴选优秀案例开展交流活动推广示范。

    五、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20161031日(周一)下班前提交以下材料,每门申报的课程需提交纸质版2016年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教改专项申报表(附件1)、《XXXXX》课程自主学习指导手册(附件2),附件1-2双面打印装订在一起,一式5份。学院汇总表(附件3)以excel格式一式1份。电子版附件1-2为一门申报课程文件夹,命名为“《XXXXX》课程”;学院打包各申报课程文件夹,命名为“XXXXX学院推荐2016年自主学习教改专项”。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陈敏俊,电话:86613728电子版发送至240186773@qq.com

附件:1. 浙江中医药大学2016年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教改专项申报表

2.《XXXXX》课程自主学习指导手册

3. XXXXX学院推荐2016年自主学习教改专项汇总表

4. 《XXXXX》课程学生自主学习反馈表样表

                                         教务处

                                         2016.10.19.

Copyright © 2018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