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通知》(浙中大发〔2014〕133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14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 本次以部门验收为主,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验收汇报会。要求至少有1名院外专家参加汇报会,也鼓励多个学院联合组织汇报会。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机关及其他教学单位(图书馆、体育馆和实验动物中心等)的项目委托高教研究所负责组织验收汇报会。重大招标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汇报会。
2. 要求近三年即2011年、2012年、2013年度的延期项目,以及2012年度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教育教学改革专项、2013年度校中药学专业认证教育教学改革专项一并参加本次结题验收。
3. 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附件2)的要求进行结题工作,准备结题验收材料。未能按期完成研究内容的项目,需要申请延期者填写延期申请表。
4. 验收提交材料: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必要的支撑材料一套。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是落实学校政策、践行教学创新的重要途径。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验收工作,鼓励部门交叉或联合组织汇报会,促进相互交流,并做好会议记录。请各部门(学院)于12月10日前将汇报会的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等信息报送教务处教学科;12月20日前完成验收工作,之后即将验收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一并交教务处教学科。
教学科联系人:严春红,邮箱:563381053@qq.com,电话:86613728
高教研究所联系人:沈又纲,邮箱:1244385620@qq.com,电话:86613767
附件: 1. 要求结题的项目列表
2. 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试行)》
3.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4.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申请表
5. 学院验收汇总表
教务处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