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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第二批优质示范试点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1日 10: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中大发〔2014〕43号),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加强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中医内科病案精选》等10门课程遴选为我校第二批优质示范试点课程。持续扩大优质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现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优质示范试点课程建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示范课程建设,发挥“一课带多课”、“一师带多师”的示范效应,扩大受益面,现要求试点课程须在4月5日到5月15日期间安排面向校院两级的课堂教学示范活动,供教师们观摩学习,学校还将组织专家对示范活动进行督查与评审。

经示范及评审认定合格后,学校将正式发文授予“第二批优质示范课”称号,批准按“优课优酬”支付课时津贴,有效期一般为二年。要求课程负责人加强建设工作,加强课程教学研究、凝练课堂特色、促进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课程所在学院要做好指导和培育工作,在政策、经费上给予支持,持续扩大课程的示范辐射作用及学生受益面。

请相关学院做好课堂教学示范活动的组织记录等工作,于最后次结束时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学科。欢迎广大教师前往观摩,示范活动安排见附件1,请下载《优质示范课专家评分表》(附件2),评分、写好评语建议后提交教学科,给予继教学时学分。

联系人:陈敏俊,联系电话:3728

 

教务处

 20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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