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学院(部门):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教学大纲是规范课程教学的文本依据,是执行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也是编写教材、组织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经各学院的努力今年上半年2016版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成,现已正式运行,新版培养方案的课程其目标、内容、学时、学分等较2012版培养方案有了变动,为了深化教学改革,规范教学管理,更好地落实新版培养方案,学校决定修订2016版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突出体现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育思想的转变,力求贯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思想,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二)充分体现本科专业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改革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必须遵循“理顺课程与专业人才培养对应的关系,凸显专业办学特色”的基本要求。
(三)教学大纲的制定应明确该课程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的地位、作用,明确本门课程的基本教学任务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各专业发展的特点,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修订要求
1.修订范围: 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独立设置的具有不同课程代码的课程,包括带A/B/C/D后缀学分学时不同的分层的课程,见《各学院2016版课程代码一览表》(附件3)。滨江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根据滨江学院2016版人才培养方案精神,参照本部修订要求执行。
2.修订分类:①理论课程(或含实验/实践)②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具体体例、内容及说明详见附件1-2样表。
3.提交格式:各开课学院(部门)对照《各学院2016版课程代码一览表》(附件3)所属的课程组织教师按照样表格式修订。每份课程教学大纲命名“课程序号+课程名称”,课程序号即附件3中第二列所示。各开课学院(部门)按课程序号先后顺序汇总后打包文件夹命名“***学院(部门)2016版课程教学大纲”。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门)组织教师认真修订2016版课程教学大纲,于2016年11月21日(周一)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电子版至563381053@qq.com。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严春红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1.理论课程(或含实验/实践)教学大纲样表
2.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样表
3.各学院2016版课程代码一览表
教务处
2016.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