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各科类专家学者对学校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推进学校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拟组建第二届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校教学委员会领导下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学委员会的委托,开展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和开展本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指导本学科专业、课程、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推进教学改革。
(三)组织专业设置研究、市场需求调查、培养方案和毕业生质量标准制订、教学过程监控等教育活动。
(四)完成教学委员会委托的其它任务。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及组成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一般不少于7名,可以由专业负责人、执行负责人、学工(团委)负责人、教授代表、学生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行业专家代表、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根据实际需要,委员会可以设秘书长1名。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任期四年。原则上,各学院应从思想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教学经验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干部中聘任;教育部、浙江省相关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秘书,可以吸纳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三)各学院可以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可以设置1个或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
四、工作安排
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请各学院于5月18日(下周三)下班前提交委员会名单,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各学院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并充分发挥教指委在人才培养方案中指导和监督作用。
委员会名单发送到邮箱21017446@qq.com;联系人:黄在委,电话:86613547。
教务处
201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