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浙教高教〔2016〕106号)精神,为推动普通高校专业建设提升水平、彰显特色,促进全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在省属高校开展“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1.除前期已申报“十三五”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10个本部专业,其他所有本部和滨江学院的专业均可申报“十三五”新兴特色建设项目,不限名额。省厅限额我校推荐本部6个参评专业、2个备案专业;滨江学院2个参评专业、1个备案专业。
2.待省厅近期公布“十三五”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前期已申报“十三五”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的10个本部专业中的获批专业即为已获“十三五”省优势专业建设项目,未获批的专业针对省“十三五”新兴特色专业的建设要求提交申报书,进入我校本部推荐的当然名额。
二、申报内容
“十三五”省新兴特色专业建设将坚持服务导向、竞争择优、分类建设和示范引领等四大原则,以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项目建设为引领,协同带动专业群建设,促进专业与行业企业协同发展,提升专业内涵建设和服务社会能力。具体专业建设内容和任务,参见省厅文件(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 各学院要认真梳理专业基本情况,总结“十二五”期间专业建设情况及其成效,并对照我省和地方主导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选择具有较强特色且能带动相关专业发展的专业进行申报。
2. 各学院要仔细研究“十三五”省新兴特色专业申报要求和建设任务,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相关填报要求、说明及格式规定详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及上交材料
1. 11月14日(周一)中午12点前提交《项目申报表》纸质稿双面打印一式5份,学院汇总表一式1份。电子版申报表以“本部/滨江+专业名称”命名,本部、滨江学院分别打包发送至240186773@qq.com。
2. 11月15日(周二)首轮评审。
3. 11月18日(周五)完成修改。
4. 11月21日(周一)二轮评审。
新兴特色专业申报是“十三五”期间省级专业建设重点项目。请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人员认真申报。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积极配合,严格按照时间安排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敏俊
联系电话:86613728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十三五”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的通知
2. 申报表
3. 学院汇总表
教务处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