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体育部、学工部、图书馆等有关授课单位: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考试将于2015年9月14日至9月2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考试设立双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重修(学)课程考试、缓考课程考试、跟读课程考试、结业生返校补考等类别,考试时间下午为13:30~15:30,晚上为18:00~20:00。要求各年级本部与滨江学院考生分开命题考试。
2.请各学院教学秘书负责通知到各相关教研室及有关授课单位,要求各教研室及有关授课单位提前准备好试卷。考场教室安排另行通知,学院可根据目前公布的考试安排,提前安排好监考老师。一门课程涉及到多个考场的,每个考场安排2位监考老师监考;一个考场中如只安排一门课程考试者,如考生数少于15人,可以安排一位监考老师监考,若考生数超过15人(含15人),请安排两位监考老师监考;一个考场有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考试的,每门课程派一位监考老师参加监考。《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等课程考试由考生所在学院指派监考老师,具体工作请相关学院教学秘书负责联系落实。
请监考老师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监考,强调考风考纪,每门课程考试必须有考场记录表(由教研室保存备查),请在课程考试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好阅卷、评分以及试卷装订与相关材料保存工作。本次考试成绩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送,请各教研室根据附件提供的成绩单样表直接以纸质材料报送,成绩单一份教研室保存;成绩单以及空白考卷和评分标准各一份送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员收到成绩单后请于2015年10月8日前录入系统。
3.2013级中医学七年制专业第一学年在浙江理工大学学习,但重修(学)课程考试在我校进行,请有关学院做好相关课程的命题及考试工作。具体请参见考试安排表中考生名单汇总内的备注栏。
4.请各学院教务员老师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试期间考生如需请假,一律由教务处审批,擅自缺考者作“旷考”论处,该课程毕业前一般不予补考和重修(学),作结业处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旷考”字样。
5.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10月8日至10月14日期间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向所在学院教务员老师申请查分,各教务员老师于10月14日前将申请查分的学生名单按照约定格式上报教务科,逾期不再办理。
6.考试期间教务科将安排人员值班(电话:86613523),要求各学院安排好相关人员巡视考场,强调考风考纪,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2015-2016(1)开学初考试安排.rar
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四日